• 美國小兒科學會(AAP)於疾病管制局網站上發布,關於注意力缺乏過動症(ADHD)兒童的治療建議,摘述如下:

    (1) 4-6歲幼兒第一線治療包含涵蓋親職技巧訓練的行為治療與課堂中的行為管理策略。除非上述行為治療的介入無法明顯改善幼兒的行為問題,才會考慮使用藥物治療。

    (2)6-18歲學童與青少年的治療建議同時使用食品藥物局(FDA)核准之藥物、涵蓋親職技巧訓練的行為治療以及課堂中的行為管理策略

    ADHD最佳診斷與治療建議指南出處:https://www.cdc.gov/ncbddd/adhd/guidelines.html

    Posted by 張 如穎 @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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